数据字典命名规范
数据库表名尽可能简短,最大长度不应超过30个字符。并能概括数据表内容。
表名由一个或多个英文单词组成,其中每个单词都采用单数形式,每个单词首字母要大写,单词间不用任何连接符号,如ProductInfo,ProductType等。
如果整个网站系统又包括多个子系统,则需要在原表名之前加子系统名称,子系统名应为该子系统名称的缩写,并全部采用小写英文字符。如bbsTitle等。
如果是关联表,则命名规则为Re_表A_表B.如Re_ProductInfo_Article等。
对于视图命名,规则为View_表A,视图由多个表产生,就用下划线连接几个表名,如View_UserInfo_ProductOrder.
存储过程,命名规则为P_表名_存取过程名。如P_UserInfo_Del.
数据字段命名,全部用小写英文单词,单词之间用下划线隔开,命名规则:表名+单词或单词缩写。如user_name、user_pwd等。